上海新能源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行动方案相关部门分工实施进度表(2009-2012年)
录入时间:2009/6/4 作者/来源:上海经济信息化委网站
序号 |
工作内容 |
牵头单位 |
1 |
主动衔接国家规划和政策,争取国家支持 |
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经济信息化委 |
2 |
制定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 |
市经济信息化委、市发展改革委 |
3 |
加快制定出台专项支持政策与措施 |
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经济信息化委、市财政局、市地税局等及相关区县 |
4 |
设立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 |
市财政局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经济信息化委 |
5 |
加强整机与零部件核心产业链建设 |
市经济信息化委等 |
6 |
加强关键原材料等的技术攻关 |
市科委等 |
7 |
加大新能源产品的示范应用 |
市建设交通委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各区县 |
8 |
加大政府采购力度 |
市政府机管局、各区县 |
9 |
加强新能源产业领军人物和优秀团队引进 |
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|
10 |
加强学科建设,加快人才培养 |
市教委 |
11 |
加快公共平台建设,完善产业技术支撑体系 |
市经济信息化委、市科委 |
12 |
加强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,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|
浦东新区、嘉定区、闵行区、奉贤区、松江区等及相关部门和企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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